小学德育规章制度

时间:2024-02-08 11:22:12
小学德育规章制度

小学德育规章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小学德育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小学德育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此处隐藏3181个字……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

范》《中小学生礼仪教育指导纲要》以及“新三好”和“十要十不要”行为规范要求,并依据这些要求制定出切合学校学生实际的一日常规和学生思想道德综合考评标准或达标检查细则。

三、建立专项视导与值周检查制。学校每学年进行一次专项视导。各学校要做到日有检查、周有小结、月有评比、学期有总结分析,年末有表奖。引导全体学生规范行为习惯,争做合格学生,确保中小学生的行为规范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加强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定期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报告(每学年不少于1次),教育学生从小学法、懂法,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坚决杜绝违法犯罪现象。

班团队会:

一、坚持班(队)会间周一次制度,并纳入教学课时计划之中,任何领导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

二、每次班(队)会均要按程序和标准要求规范进行,不得有随意性。

三、班(队)会要围绕学校德育工作的目标任务,根据不同年级、阶段教育实际,做到方案具体,目标明确,主题鲜明,内容新颖,形式灵活,准备充分,学生参与面广,吸引力、感染力大,活动实效性强。

四、要定期举行优秀班(队)活动案例和方案的征集与评选,保证每学年举行一次全校性的主题班(队)会评比或观摩活动。

班主任工作: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工作的意见》、重视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培训工作,制定学校班主任培训计划和教师个人自修研训计划,全面提高班主任的专业化素质。坚持每月一次班主任学习例会制,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专题培训或举行一次班主任知识技能培训竞赛活动,每学年召开一次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或总结表彰会。

二、班主任要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帮助学生、指导学生、保护学生,善于发掘每个学生的潜力,培养学生的特长,并根据学期德育计划要点和系列化教育的总体要求,结合年级实际,制定好班级的教育教学活动计划,并精心设计方案,创新活动载体,为学生搭建成长的平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小学德育规章制度3

一、德育考核采取等级制,分别为A、B、C、D四个等级。

二、考核内容

1、政治思想

A、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学校;坚决抵制和反对任何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或危害社会秩序的言行,积极主动地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B、热爰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学校;无损害祖国尊严和荣誉或危害社会秩序的言行,能按要求参加各项班(队)活动和集体活动。

C、班(队)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偶有无故缺席现象。

D、不参加班(队)活动和集体活动,或有抵触行为。

2、道德品质

A、有初步的共产主义道德信念;逐步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有美好的道德言论,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品德优秀,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B、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能做到言行文明,礼貌待人,尊敬师长。

C、基本做到团结同学,礼貌待人,实事求是。

D、语言粗鲁,行为不羁,不团结同学,不实事求是,有欺骗集体和他人的行为。

3、学习态度

A、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听课,全年无旷课现象,学习成绩优秀,《品德与社会》课成绩在90分以上。

B、学习较认真,刻苦钻研,全年无旷课现象,学习成绩良好,《品德与社会》课成绩均在80分以上。

C、能按要求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较好,《品德与社会》课成绩均在70分以上。

D、学习不认真,经常迟到、早退,不遵守课堂纪律,《品德与社会》课成绩为不及格。

4、班级卫生

A、遵守教室管理规定,维护教室整洁,保持个人卫生,做好卫生值日工作,个人无扣分。

B、能自觉遵守教室的规章制度,搞好个人卫生,课桌整洁,做好卫生值日工作,个人扣分在5分以内(含5分)。

C、基本能搞好个人卫生,保持课桌整洁,搞好公共卫生,个人扣分在6—10分之间。

D、不遵守教室的管理规定,经常不做值日生,个人卫生不注意,不能自觉维护教室的整洁,个人扣分在11分以上。

5、校纪校规

A、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法制观念强,坚决抵制违纪犯法行为。

B、能较好地做到遵守校纪校规。

C、基本做到遵守校纪校规。

D、有违反校纪校规现象,受到学校通报批评以上校纪处理。

6、社会实践

A、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真参加规定的义务劳动、公益劳动,不怕脏、不怕累。劳动课考核等级优秀。

B、能较好地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较认真参加义务劳动、公益劳动,劳动课考核等级为良好。

C、按要求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劳动,劳动课考核等级为合格。

D、偶尔无故不参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有迟到、早退现象,劳动课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7、组织纪律

A、能自觉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学校“十不准”规定,组织纪律性强,不迟到、不早退,考试不作弊。

B、能较好地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执行学院“十不准”规定,组织纪律性较强,考试不作弊。

C、组织纪律性较弱,常有迟到、早退现象,能按要求遵守“十不准”规定,考试无作弊现象。

D、纪律散漫,有旷课现象,违反学校“十不准”规定,无视考场考试纪律。

8、集体观念

A、珍惜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积极参加校、年级、班各项有意义的活动,主动为集体献计献策,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

B、能较好地做到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参加集体活动,和同学搞好团结。

C、基本上能按要求参加集体活动。

D、不珍惜集体荣誉,不爱护公共财物,在课桌和墙壁上乱涂乱写,并时有损害集体形象的行为。

三、考核参照标准

德育成绩按考核内容评定等级,再按等级计算成分数:

A级:具备六项以上A(第一项必须是A),其余二项可为B。

B级:必须具备全部单项B以上(含B)。

C级:只要其中一项为C。

D级:只要其中一项为D。

等级计算规定:

A级为90分

B级为80分

C级为70分

D级为60分

四、考核办法

1、学生自评:学生自己对照一学期来德育考核细则的八项内容进行自我测评。

2、班级互评:由班主任组织班委,根据有关材料和现实表现,对每位同学进行综合考评,确定等级。

3、学校定级:由教导处、大队部、班主任组成评议小组,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每位学生的评定等级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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