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个人委托书合集六篇
委托书具有不可撤销性,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在现在社会,委托书应用范围愈来愈广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委托书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人委托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个人委托书 篇1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及基本情况)受委托人:(姓名及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因XXX原因不能亲自去XX报名,现委托XXX代为办理报名事宜。
委托期限:自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日有效
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签名)
XXX年X月X日
个人委托书 篇2
姓名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员工,现委托他(她)前往办理我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事宜,并由他(她)负责我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员工的统一管理工作。委托事项如下:
1、申请员工的房租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2、申请员工的水、电、气等费用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3、申请员工的物业费由受托人统一向相关单位缴纳。
4、其他关于申请员工的管理工作。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方双面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委托书 篇3
xxx公司
现委托下述受委托人在我单位与贵公司办理货款(合同号:xxx)结算事项中,作为我单位的代理人,代理与贵公司办理银行转账支票、承兑汇票等货款结算的手续。
委托单位:xxxxx(盖 章)
法定代表人: (签 名)
日期:
个人委托书 篇4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颁发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证书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其它:
委托时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详细版:
个人委托书 篇5
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委托人已于年月日与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式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最后工作岗位为。公司已结清并支付完毕委托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的所有劳动报酬。委托人与公司不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现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代为办理委托人的离职手续。受委托人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
授权事项:代为办理相关离职手续,领取委托人的离职证明,签署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代理事务完成。
委托人郑重承诺:受委托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人,与本人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人将承担受委托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同时本人将严格保守公司技术和商业秘密。
委托人:受委托人: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年月日
个人委托书 篇6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其他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 | 签 字: |
固定电话: | |
移动电话: |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 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相关阅读】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迁入新经营场所前提交新经营场所证明,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场所跨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法人、其他组织委派的执行合伙事务的代表发生变化的',提交其继任代表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继任委派书。
6.合伙企业变更企业类型的,应当办理企业名称变更。
7.合伙企业修改合伙协议的,应当提交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的新修改的合伙协议或者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的约定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
8.新合伙人入伙的,提交新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入伙协议以及全体合伙人对新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9.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出资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对该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10.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1.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合伙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